English

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新闻动态

NOTICE ANNOUNCEMENT

膳食纤维及其在食品标签中的标识要求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三、膳食纤维在标签上标注的常见问答

1、膳食纤维在标签上如何进行标注?

膳食纤维非核心营养素,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标注,如果产品本身含有膳食纤维,以实际检测数值为依据可标注为膳食纤维,或膳食纤维(以可溶性膳食纤维计),或膳食纤维(以不可溶性膳食纤维计)。

产品中如果额外添加可溶性膳食纤维也可以膳食纤维单体的形式标示,如膳食纤维(以多聚果糖计)或膳食纤维(以多聚果糖和菊粉计),此时营养成分表中应是终产品中可溶性膳食纤维单体的含量,而不是添加量。

2、膳食纤维是否参与能量计算

膳食纤维的能量折算系数为8kJ/g,包括产品本身含有的膳食纤维以及其他膳食纤维的单体成分如不消化的低聚糖、不消化淀粉、抗性糊精等,当产品营养标签中标注膳食纤维时,应计算膳食纤维等提供的能量,如果企业不选择标注膳食纤维,则可以在计算能量时不包括其提供的能量。
3、膳食纤维如何进行声称

膳食纤维的含量声称应符合GB 28050的要求,膳食纤维总量(或可溶性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或单体成分)≥3g/100g(固体)【或≥1.5g/100mL(液体)、≥1.5 g/ 420 kJ】,则可以在食品标签上标示“膳食纤维来源”或“含有膳食纤维”。膳食纤维总量(或可溶性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或单体成分)≥6g/100g(固体)【或≥3g/100 mL(液体)、≥3g/420 kJ】,则可以在标签上标示“高膳食纤维”、“富含膳食纤维”或“膳食纤维的良好来源”。
4、膳食纤维如何进行功能宣称

膳食纤维在满足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条件之一时,可以进行功能声称,膳食纤维的功能声称可以标注为“膳食纤维有助于维持正常的肠道功能”或“膳食纤维是低能量物质”,以上功能声称可以在标签的任意位置标示,其字号不得大于食品名称和商标。
5、能否对膳食纤维进行定量标示

膳食纤维既是一种食物中天然存在的营养素,又可以通过食品原料(如低聚果糖)添加到成品中,所以如果产品额外添加了可溶性膳食纤维单体,则可以在标签上声称添加膳食纤维,此时需要在配料表中标识出膳食纤维的添加量,也可以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出膳食纤维的含量。

来源:食品标法圈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

联系电话:010-62167741/8048/8049/8246/8846/8186

Copyright © 开云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京ICP备18006648号-2